摩登6测速_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2期)

编者按: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今后,我们将陆续登载各地整治工作进展、做法和成效,供交流借鉴。

  河北省先期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3月,省食品安全办会同公安、工商、食药监、新闻出版广电等5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自2017年4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着力遏制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截至目前,各地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0783家,处理投诉举报286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例156件,责令停业87家,取缔无证营销点38家,扣押违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35万元,为群众追缴财物损失30余万元,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反响。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51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挂图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1.31余万份,进社区举办讲座151次,接受群众咨询1.3万人次,对提升消费者理性看待和选购保健食品发挥了积极作用。

  辽宁省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强化督查检查,确保整治成效。省食品安全办成立了主体责任落实、违法广告整治、社会共治3个专项整治组,对全省38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280家特殊食品销售商采用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对17种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夸大功效等严重违法问题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公告,开展联合执法17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975家(次),打掉违法宣传会议营销窝点15个,抽查检测保健食品广告4429条(次),立案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7起,破获保健食品类犯罪案件48起。省食品安全办还成立了6个督查组,以此项工作为重点内容奔赴全省各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山西省坚持“七个一律”,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省食品安全办牵头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坚持“七个一律”,即:凡发现生产企业违反“四个严查”的一律停产停业;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予以立案、限期整改;产品标签、网页含有虚假宣传的,一律责令召回;广告宣传虚假夸大的,一律全省暂停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产停售和召回;对下架召回的产品,一律登记造册、依法处置,不得再次流入市场;左右检查、抽检和处罚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同时,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携手共治、晋善维老”主题宣传,广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细化整治内容,突出强调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省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于8月21日印发了《全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重点包括利用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试用等方式进行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祖传秘方”等绝对化语言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夸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直接或间接鼓励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等。同时,突出强调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严厉打击利用传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和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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