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99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1840亿元,增长8.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1135亿元,同比增长1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58亿元,增长11.6%。
按消费类型分,1-2月份,餐饮收入5079亿元,同比增长11.2%;商品零售42913亿元,增长10.7%。
在商品零售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20484亿元,同比增长8.4%。
2015年1-2月份,全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4751亿元,同比增长44.6%。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3991亿元,增长47.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3%;网上服务零售额760亿元,增长31.4%。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即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网上商品零售额+网上服务零售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网上商品零售额,不包括网上服务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4年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为了消除春节日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历年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
6.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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