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及《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规范》等规定,遴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杭州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厦门市药品检验所 7 家单位为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
通知规定,7 家注册检验机构检验资质的有效期为五年,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起,各注册检验机构应在被确定的检验项目范围内,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有关规定开展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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